標題: Re: [心得] 不要跟同學討論/炫燿 薪資或分紅
時間: Mon Jun 9 00:31:52 2008
※ 引述《ccpc (Voiceless Screaming)》之銘言:
: 沒甚麼好不合理的,薪水是談出來的
: 你得寫出來讓人家評估你的身價(或是請不請得起你)
: 寫出來,真的要錄用時也會請你帶薪資證明,免得薪水核太高
: 這間公司變冤大頭
有人在別板就說過,
這種要你繳前公司薪資證明的,
只不過要一個"可以砍你薪水的憑據"而已,
沒什麼好用來說嘴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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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59.105.181.140
[1;37m推 [33mJohnQ[m[33m:請問一下 如果新雇主要看你的舊薪資 可以不要嗎? [m 06/09 00:49
[1;37m推 [33mjokker[m[33m:報到的時候,查你的勞健保,還是查得到 [m 06/09 00:55
[1;31m→ [33mfreeunixer[m[33m:你可以不要繳,不要去,換家公司... [m 06/09 01:21
[1;31m→ [33mfreeunixer[m[33m:至於可否不繳...我沒研究,也許會因為你不繳不錄用你吧. [m 06/09 0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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